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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丧心病狂了 广州5死13伤撞人案嫌犯被批捕 车主疑似故意撞人(2)

发布时间:2023-01-15 07:06 来源: 点击: 0000 次 字体:   |    |  
后记 1、真是丧心病狂,事发后,还有人怀疑嫌疑人是不是操作失误才不慎撞倒行人的,没想到竟然是故意撞人,性质太恶劣了,对此必须严惩不贷! 2、检察机关为何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而不是交通肇事罪或
 
后记
 
1、真是丧心病狂,事发后,还有人怀疑嫌疑人是不是操作失误才不慎撞倒行人的,没想到竟然是故意撞人,性质太恶劣了,对此必须严惩不贷!
 
2、检察机关为何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而不是交通肇事罪或者故意杀人罪?
 
第一、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,嫌疑人主观上是过失,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主观上是故意。本案嫌疑人故意开车撞击行人,其主观上是故意,所以不是交通肇事罪。
 
第二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,客观上都会造成人员伤亡,关键区别是前者作案对象比较特定,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人身利益,而后者对象不特定,侵犯的是公共安全。
 
本案中嫌疑人开车撞向正在过马路的人群,对象不特定,危害的是公共安全,所以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而非故意杀人罪。
 
3、批捕意味着什么?
 
《刑事诉讼法》81条规定,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,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,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,应当予以逮捕。
 
《刑法》115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 
本案嫌疑人故意开车撞击行人,导致5人死亡,13人受伤,后果非常严重,根据法律规定,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所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。
 
4、本案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对被害人有哪些影响?
 
本案由于被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即嫌疑人将车辆当作作案工具,即使其车辆购买了全险,保险公司也是拒赔的。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,被害人如何索赔都是一个问题。
 
最后,根据报道,本案嫌疑人才22岁,非常年轻,真不知道其经历了什么,竟然能作出这么残忍的事情,不仅害了车上,也毁了自己。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被判处死刑可能性很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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